公布2起防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表时间:2024-05-10 17:18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公布3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其中2起防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加油中心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2022年4月12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气象局对某加油中心进行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雷电防护装置未依法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存在未经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情况。4月20日,根河市气象局依法立案。经调查查实,某加油中心2021年建成,2022年6月正式营业,未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根河市气象局对某加油中心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后某加油中心向根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根河市气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根河市气象局依法向根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该案是一起对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案件。某加油中心属于易燃易爆建设工程,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等证据能够证实某加油中心存在未经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在案件办理中,某加油中心安全意识缺失,对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的危害性认识不够,雷电防护装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通过该案件的处理提升了易燃易爆经营企业的防雷安全意识,压实了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维护本地区防雷安全管理秩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案例二:某防雷检测公司防雷检测活动弄虚作假案 2023年8月16日,赤峰市气象局在开展全市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某防雷检测公司赤峰分公司存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中检测人员均为一人,但报告中检测人员由两人签字的情况,涉嫌弄虚作假。 赤峰市气象局依法立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该防雷检测公司总公司致函,向其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并要求该总公司提供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调查询问工作。9月7日,赤峰市气象局约谈该检测公司总公司,向其释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同时向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防雷检测公司总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整改。该检测公司总公司明确表示承认违法事实,立即进行复检。复检后某检测公司总公司向赤峰市气象局报告整改情况。赤峰市气象局充分考虑该防雷检测工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进行改正,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防雷检测公司在检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执法人员规范开展执法行为,及时对被检测单位、检测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违法事实。执法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提高了检测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监管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