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例丨一家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存有报告日期滞后于检查日期发表时间:2024-04-26 17:26 被告知单位:****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277140680XH;****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MA0CHG4W14。 违法事实:****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出具的邯雷检字〔2023〕第XD131109003号检测报告存有报告日期滞后于检查日期的违法问题,2023年9月16日拿出的检测报告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的日期。 违反的法律条款:《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9条。 作出的处罚决定:限期整改,同时处以2000元罚款。 实施机关:邯郸市永年区气象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3年12月27日。(来源:河北省气象局网站,详情请参阅网站原文) |